看护人注意义务承诺书

版本:2026-04-24-v1  ·  适用对象:爪小爱平台认证看护人(Sitter)

本承诺书由申请成为爪小爱(以下简称"平台")认证看护人的用户(以下简称"本人")在注册时阅读并签署。本人充分理解:在服务过程中,宠物主人(委托方)将其宠物的人身安全、健康状况、生活习惯等信息交由本人处置,本人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

一、基本注意义务

本人承诺在接受委托期间:

  1. 按照宠物主人事先告知的喂食时间、食物种类、活动方式进行日常照料,不擅自更改;
  2. 看护期间保持宠物处于可视范围内,不将宠物单独长时间关在封闭空间或车辆中;
  3. 不对宠物进行任何形式的专业训练、美容、医疗处置,除非事先获得宠物主人书面授权;
  4. 保管好宠物主人提供的钥匙、门禁卡、宠物物品,不转借他人;
  5. 如需临时外出且宠物无人看护超过 2 小时,应提前告知宠物主人并取得同意。

二、安全与健康监护

本人承诺:

  1. 每日检查宠物饮食、排泄、精神状态,发现异常立即记录并告知宠物主人;
  2. 遛狗时全程使用牵引绳(中大型犬须配口笼),远离儿童密集区域与主干道;
  3. 发现宠物疑似受伤、患病、走失时,第一时间(不超过 30 分钟内)联系宠物主人,并按授权送往约定兽医机构;
  4. 在宠物主人无法联系的紧急情况下,本人应本着宠物生命优先的原则,送往最近具备资质的动物医院进行必要救治,相关费用事后与宠物主人结算。
⚠️ 特别提醒:如因本人过失(未尽注意义务)导致宠物受伤、患病、死亡或走失,本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宠物医疗费、合理价值补偿、宠物主人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。

三、财物与隐私保护

  1. 进入宠物主人住所提供服务时,不得翻动与服务无关的物品,不得拍摄房屋内部、贵重物品或其他可能涉及隐私的画面;
  2.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宠物主人的姓名、地址、电话、宠物状况等个人信息;
  3. 服务结束后应将宠物主人住所恢复原状,垃圾带走或集中处理;
  4. 因本人原因造成宠物主人财物损失的,应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。

四、订单与平台规则

  1. 严格按照平台订单流程接单、派单、确认,不得私下收款或转接他人服务
  2. 不得对宠物主人进行变相加价、索要小费、推销第三方商品或服务
  3. 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平台客服沟通协商,不得骚扰、威胁、报复宠物主人
  4. 连续 7 天无法接单应在个人中心设置"暂停接单",避免影响订单体验。

五、违约责任

本人理解并同意:如违反本承诺书任一条款,平台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置措施:

  1. 轻度违约(如临时爽约、沟通不及时):警告、限流、积分扣除;
  2. 中度违约(如未尽注意义务导致宠物轻微受伤):暂停接单 7–30 天,要求赔偿实际损失;
  3. 重度违约(如虐待宠物、隐瞒事故、伪造资料):永久封禁账号,移送公安机关,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;
  4. 平台有权公示违约行为(隐去真实姓名)作为行业警示。
📖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(饲养动物损害责任)、第五百七十七条(违约责任)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六条、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。
如发生严重动物伤害事件,将依据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六、承诺人确认

本人已逐条阅读本承诺书全部内容,充分理解每一条款的含义与法律后果,自愿签署本承诺书并承诺严格遵守。本人确认: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签署行为出于本人真实意愿,不存在被欺诈、胁迫等情形

✍️ 本承诺书以电子方式签署,依照《电子签名法》第十四条,与纸质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
签署时间、IP 地址、设备信息、协议内容哈希将由平台安全保存。